干部典型在基层
一年审案490件,结案率99.8%;9年,身患癌症,她却从未离开审判一线;“三高三少”是同事们对她所审理案件的评价。她就是丰台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张勇。身患癌症的张勇努力追求“法理情和谐交融”的司法理想,创造出了优秀的工作业绩。张勇所审结的案件具有“三高三少”的特点,即办案效率高差错少,和解率高上诉少,当事人满意度高投诉少。因为没有一起差错案件,没有一起超审限案件,没有一起涉诉信访案件,张勇连续被评为办案能手。 2009年、2010年张勇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三等功,2009年被评为北京市先进法官、北京市三八红旗手。
张勇审案时时处处为当事人着想,白某某和李某某都是丰台区长辛店镇太子峪留霞峪的村民,二人喝酒时发生口角,之后双方持菜刀互殴均受重伤。依据法律规定,对二人的量刑都应在3年以上10年以下。但张勇认为,如果简单一判了之,不仅不能化解白、李二人的积怨,乡邻关系还会恶化,于是她通过多次与白、李二人进行沟通交流,最后白某某向对方致歉,而双方均被判缓刑。
法威严,情无限。张勇在法庭上,无论是被告人还是被害人的陈述,她从不简单打断,而是专注听取,以对当事人的尊重换取他们对法官的信任。张勇的书记员说:“张姐在犯人中很有威信,犯罪嫌疑人只要听说自己的案子是丰台法院张勇法官审理的,就知道案件事实一定会审理清楚,判决结果一定是公正的。”
2004年10月,张勇被诊断为乳腺癌。做完手术后,单位的同事们去医院看她时,她醒来说的第一句话却是:“你们都开完庭了吗?”大家都觉得心疼,张勇却笑着说:“别担心,我没事。” 手术后,张勇接受了近半年的化疗后回到单位上班。2006年5月,张勇重新回到审判岗位,她特别珍惜这个重新办案的机会,把全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,年年结案名列前茅,不知道的人根本看不出她曾经是个癌症患者。文/本报记者黄建华
(原标题:张勇:癌症法官执法威严 用情无限)